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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婆家全款买房, 只 登记在小 美 的丈夫名下, 离婚时该出资如何认定? 诉帮律师张莹: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。 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。 在司法实践中,婚后收到的赠与在没有特殊约定时,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实践当中很多父母在将财产赠与子女时,已经明确了在赠与合同中约定,或在赠与公正当中标明,该赠与仅属于自己一方子女的,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,并不参与离婚的分割。 为避免出现相应的财产争议,我们也建议父母在赠与己方子女的情况下,应当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,并对赠与范围和赠与归属进行明确的登记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。
《民法典》—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
播音制作:郭岚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编辑:郭岚、子欣
审核:怀楠
监制:张永华 郝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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